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煤集团及相关企业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在2011年决算中将之前未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4家企业纳入合并范围并上报国资委审核备案,对内部交易作了充分抵销。
2.2008年至2010年,中煤集团通过煤炭回购、重复交易等方式,多计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各14.03亿元,其中2010年多计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各2.67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煤集团已停止此类不规范做法,制定了《煤炭物流管理暂行办法》和《煤炭外购资源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外购贸易行为。
3.2010年,中煤集团及部分所属企业存在费用跨期入账、费用列支与实际不符、记账凭证与原始发票不符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煤集团和部分所属企业规范了发票的填制要求,完善了审批程序和内控审核流程,并督促各部门和职工及时报销。
4.2010年,所属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少结转半成品成本差异等936.61万元;未将2010年4月收到的商标奖励款30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2003年以前年度减免的教育费附加371.06万元长期挂账。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企业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5.2008年至2010年,所属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北京中煤机械装备公司办公楼未缴纳房屋租金297.95万元,其中2010年度99.31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企业已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
6.截至2010年底,所属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累计欠缴增值税滞纳金2752.03万元;截至2011年7月底,所属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建公司)等两家企业欠缴代扣的个人所得税3366.11万元;2011年4月至6月,所属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建设,五建公司的上级公司)将中煤集团拨付的战略转型资金1000万元用于缴纳部分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企业对增值税滞纳金已补缴50万元,余款按税务机关批准的缴款计划补缴;已补缴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挪用的资金已全部归还,用于战略转型支出。
7.2010年,所属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朔煤业)计提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中,有2.69亿元未专户存储,381.70万元超出规定使用范围用于生活区改造、驻京办车辆维修等;将58.64万元煤矿维简费用于支付生活区公用房装修款及供水供暖设计费。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平朔煤业已将2.69亿元专项资金专户储存,将超范围使用的全部支出从专项储备调整计入当期成本费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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