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的通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的通知
(国管财〔2012〕152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在京企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关于“各地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要比照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做法,大力培养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会计领军人才”的要求和国管局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实施意见》(国管财〔2012〕141号),我局决定启动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和程序
  (一)行政事业类。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中央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分管财务的负责人、财务部门正副处长级干部。
  (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4)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2.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会计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2)笔试。由国管局组织命题,考试内容包括财务会计、预算管理、行政管理和英语等四个方面知识。其中,财务会计重点考察考生掌握、运用财务会计制度、实施成本核算与管理的能力;预算管理重点考察考生掌握、运用国家有关预算管理政策和制度开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控制、决算编制等的能力;行政管理重点考察考生掌握、选用行政管理知识实施单位内部控制、绩效(考核)管理、资产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等的能力。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为10月28日8:30-12:00,地点见准考证。
  (3)资料审核。笔试结束后,国管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考生提交的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统一的量化标准给出量化分值。根据笔试、资料审核两项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员。国管局在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上公布面试名单,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