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关于落实《企业管理人才测评系统》常模抽样工作的通知
(人发〔1996〕69号)
为贯彻落实人事工作“两个调整”,加快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做好人事部以企业家为重点的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和发展人才测评事业,我部人事考试中心近日召开了《企业管理人才测评系统》全国常模抽样工作会议。经反复征求各人事厅(局)考试机构负责人的意见,对原常模抽样方案做了适当调整。据此,我部人事考试中心定于今年第三季度组织实施《企业管理人才测评系统》全国常模抽样工作。
这项工作的目的是为建立我国企业管理人员素质评价标准打好基础,探索人才测评的服务模式,推动各地人才测评工作的展开,增强企业对人才测评工作的了解,扩大社会宣传。为做好这项工作,请各省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常模抽样方案积极做好与企业的联系、协调工作,取得企业的支持和配合。涉及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的人事计划、专家管理、职称改革等部门,要给予这项工作必要的支持和扶植。承担抽样调查任务的地方要按常模抽样实施方案中的时间安排和步骤做好工作。
现将调整后的常模抽样方案和常模抽样工作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各省市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附件一:《企业管理人才测评系统》常模抽样方案
附件二:《企业管理人才测评系统》常模抽样实施方案
1996年7月30日
附件一: 《企业管理人才测评系统》常模抽样方案
一、总体目标
1.组织实施3,500人常模抽样;
2.采集有关配套研究数据;
3.探索服务体系模式,构造协作关系;
4.为抽样企业提供测评结果等相应的服务。
二、抽样方案
(一)取样对象
1.取样对象为企业中层管理者。
2.文化程度以大中专以上为主。
3.年龄在50岁以下。
4.取样时女性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二)常模构成
根据企业的现状,经有关专家研究论证,确定按地区、行业类别、企业类型、企业规模和管理类别等五个因素来取常模。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1.地区(2类):内地和沿海(含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