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3〕6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前一阶段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以下补充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是新一届政府当前重点抓好的七项工作之一。十六大提出: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今年,辽宁省政府在下发的考核指标评价方案中,将就业和再就业作为对地方政府工作考核的首要目标。为了认真落实好再就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今年3月份,市局专门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布置有关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市委、市政府已多次组织检查组来我局督察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今年第三季度,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还将到我局进行检查、抽查。各级领导及全体干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稳定大局的角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统一思想;要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来认识,要从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三者之间关系的高度来认识。各基层局要尽早成立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由一把手任组长、主管法规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这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力度
  各基层局要对下岗再就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细致的研究,并且要组织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既要包括各项税收政策,又要包括总局和地方各级政府对开展这项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保证全体税务干部尤其是一线干部都能熟练掌握各项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来保证相关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在此基础上,积极与私营企业协会、街道社区等组织合作,开展一次针对下岗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活动,使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充分了解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三、建立统计报告制度
  为了做好再就业信息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2003〕65号)和《关于建立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市政府大再办发〔2003〕3号)文件要求,各基层局要指定一人作为再就业信息员,专门负责再就业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随时掌握和解决再就业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各再就业信息员要定期将各局贯彻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发现的问题、改进建议和好的做法、经验以及《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月报表》(每月5日前)、《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统计表》(每季度后5日内)等有关调查统计表上报市局政策法规处。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