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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能新能〔2012〕135号)


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公司、华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公司、中电投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中广核集团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随着我国风电装机的快速增长,局部地区的弃风限电问题日趋严重。2011年度,全国风电弃风限电总量超过100亿千瓦时,平均利用小时数大幅减少,个别省(区)的利用小时数已经下降到1600小时左右,严重影响了风电场运行的经济性,风电并网运行和消纳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风电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为进一步做好风电发展工作,提高风电开发利用效率,现将2011年各省(区、市)风电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予以公布,并就加强风电建设和运行管理、保障风电并网和消纳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把保障风电运行作为当前风电管理的重要工作。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高度重视风电项目的并网运行和市场消纳工作。三北(华北、东北、西北)地区等风电并网运行矛盾突出的省(区)要深入分析本地区电力系统的运行特性和调峰潜力,提出保障风电并网运行的整体方案和针对性措施。积极鼓励风能资源丰富地区开展采用蓄热电锅炉、各类储能技术等促进风电就地消纳的试点和示范工作,加快建立风电场与供热、高载能等大电力用户和电力系统的协调运行机制。

  二、认真落实并网接入等风电场建设条件。并网接入与电力消纳是目前影响风电发展的重要因素,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把落实年度风电开发方案中确定的各风电项目的接入电网建设和电力市场消纳作为当前支持风电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协调,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所核准的风电项目顺利建设并发挥效益。今后,各省(区、市)风电并网运行情况将作为新安排风电开发规模和项目布局的重要参考指标,风电利用小时数明显偏低的地区不得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

  三、进一步做好风电场运行调度管理工作。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要进一步加强电力运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系统内调峰电源配置,深入挖掘电力系统调峰潜力,把保障风电优先上网作为电力运行管理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夜间负荷低谷时段风电并网运行困难。要科学安排风电场运行,采取技术措施确保风电特许权项目的并网运行和所发电量的全额收购,不得限制特许权项目和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批复的示范项目的出力。同时,要加强新建风电项目的并网审查工作,不得因新建风电项目限制已建成风电项目的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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