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农市发〔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农村经济)、渔业、农垦、农机、乡镇企业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经国务院批准,我部自2003年以来已连续成功举办了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下半年还将召开党的十八大,为更好地宣传党和国家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充分展示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新成果和新进展,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协调发展,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和国内外贸易,推动农业合作与交流,我部决定于2012年9月27-30日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会宗旨、原则和主题
本届农交会继续坚持“展示成果、推动交流、促进贸易”的办展宗旨和“精品、开放、务实”的办会原则。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要求,结合今年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本届农交会将“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三化同步发展”作为主题。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9月27-30日,展期4天。9月27日为采购商专场,28日上午举行开幕式。9月24-26日布展,10月1日撤展。
地点: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
三、内容与布局
本届农交会展出面积43500平方米,其中室内面积26500平方米、室外面积17000平方米。共分为综合展示交易区、国际展示交易区和专业展示交易区三个部分:
(一)综合展示交易区
位置在1号馆和新馆,共14500平方米,安排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台湾33个展团参展。以展团为单位布展。其中1号馆设序厅,综合展示近年来农业农村工作取得的新成就,整体介绍我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情况。
(二)国际展示交易区
位置在新馆,共1500平方米,安排境外企业参展,集中展示有关国家和地区的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农业新技术和新设备、农业合作项目等。以企业为单位布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