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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修订《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2012)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交易所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2年5月31日起实施。

  附:
  大户持仓报告表

客户名称

客户号

□投机  □套利  □套保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资金调拨人名称

资金调拨人联系电话

指令下达人名称

指令下达人联系电话



合约代码

 

买持仓量

 

卖持仓量

 

合约代码

 

买持仓量

 

卖持仓量

 

合约代码

 

买持仓量

 

卖持仓量

 

合约代码

 

买持仓量

 

卖持仓量

 

总持仓保证金

 

资金规模

 

实际控制人

 

资金来源

 

本人(公司)保证以上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存在任何故意虚假或者遗漏。

报告人签名: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由客户所属会员填写

本公司保证客户在我处持仓大小的真实性,不存在任何虚假或者遗漏。

会员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会员名称

 

会员号

 

客户开户日期

 

客户交易方式

 

IP地址

 

电话委托号码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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