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地点:武汉体育学院银湖宾馆
五、培训经费:
(一)培训期间学员食宿补贴费由国家体育总局直接拨付至首都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和武汉体育学院。
(二)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培训师资与教材:
1.公共技术课与专项技术课教学:由各培训点按相关条件自行聘请专业教师担任。
2.理论课教学:在时间不冲突的前提下,由国家讲师团全部担任,以巡回教学的方式进行。如时间冲突,成都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可自行安排符合条件的教授担任教学(自接到文件后请及时做好聘请教师及备课的准备)。
3.培训教材:统一使用由首都体育学院全国体育传统校培训中心统一编写(修订)的专用培训教材。
七、培训要求:
(一)拟派学员参加首都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培训的省、市体育局,根据本通知的有关内容于6月7日前下达各省拟参加培训的计划。
(二)各省、市的学员报名单(提供近期3张2寸照片),于6月20日前,由各省、市体育局汇总审核盖章后,分别寄往所属国家集中培训点,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各培训点在开班前三天,对担任培训教学任务的教师,要进行专门相关培训,包括教学试讲、检查教学大纲课件及教案、教师职业岗位规范要求、全国传统项目学校及中小学体育课程改革现状简介。
(四)在培训班结束后一周,按照有关要求,成都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将有关培训总结材料报送首都体育学院全国传统校培训中心。
(五)首都体育学院在综合三个培训点的相关培训总结材料后,于九月底向总局青少司报送2012年国家集中培训工作总结。
(六)9月底前,三个培训点向总局青少司上报今年培训经费开支结算报告。
八、管理指导:
1.在今年培训期间,总局青少司及教育部有关司局将派出有关人员,到三个培训点检查指导培训工作。
2.首都体育学院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培训中心,派出有关专家协助并指导成都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的国家集中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