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62号――关于注销东方药林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2年第62号)
关于注销东方药林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和《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对东方药林药业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的31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