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瑞金革命遗址――叶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出版局旧址维修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705号)
江西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呈报<瑞金革命遗址――叶坪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出版局旧址维修设计方案>的请示》(赣文保字[2012]1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本建筑原为民宅,应进一步勘察建筑原墙面粉刷与油饰做法,调查同时期当地民居的传统装饰做法,以作为现装饰做法的依据。
(二)补充排水系统的勘察内容。周边绿地距离建筑过近,对防潮不利,建议调整绿化形式。
(三)应考证明确墙体及屋顶是否为原物,如不是原物,建议调整完善对建筑价值的评估。
(四)进一步细化墙、地面、抹灰层、脊件等做法,如青砖砌筑、三合土地面等工艺。
(五)补充白蚁防治做法。
(六)应对各构件残损、更换及补配的工程量提出量化要求。对原有残损构件修补后应尽量使用,减少更换数量。
(七)对于维修标识牌,新补配木构件宜采用隐蔽部位墨书题记的方式,标示更换的年代;定烧添配的砖瓦件宜采用戳记形式标示更换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