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瑞金革命遗址---沙洲坝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博物馆旧址维修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704号)
江西省文物厅:
你厅《关于呈报<瑞金革命遗址---沙洲坝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博物馆旧址维修设计方案>的请示》(赣文保字[2012]4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所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量化各构件残损、更换及补配的工程量,对原有残损构件修补后应尽量使用,减少更换数量。
(二)进一步细化墙、地面、抹灰层、脊件等做法。二层条砖地面若为后代改造,建议恢复原有楼板做法。
(三)气候导致建筑墙体潮湿,对建筑保护不利.建议恢复原有土坯墙体时,考虑增设防潮层。修缮中注意对天井和原有排水系统的修整和疏浚。
(四)对于维修标识牌,新补配木构件宜采用隐蔽部位墨书题记的方式,标示更换的年代;定烧添配的砖瓦件宜采用戳记形式标示更换的年代。
(五)补充白蚁防治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