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河北省赵县文保所馆藏石栏板及构建抢救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2〕923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河北滦平博物馆馆藏丝织品抢救性保护修复方案>等科技保护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12]15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河北赵县文保所馆藏石栏板及构建抢救保护修复方案》。
二、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建立详细的文物保护修复技术档案,撰写文物修复报告,于每年10月30日前向我局报送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并于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将文物修复报告报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