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旧址保护修缮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797号)
湖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旧址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湘文物报[2012]3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明确工程性质。该工程应为保养维护工作,应据此确认文物建筑修缮内容。
(二)深化现状勘察,补充文物建筑结构、原状做法、使用材料等内容。
(三)根据勘察结果,补充文物建筑各部位修缮说明与图纸标注,包括工艺做法、材料规格等内容。
(四)补充文物建筑排水系统现状勘察及具体修缮设计内容,补充排水总图。
(五)按照概算编制要求,进一步细化工程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