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加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加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决定
(1997年5月9日通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同时声明如下: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第
六十六条
予以保留。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