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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农经信息化建设作为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金农工程”二期,充分利用综合性平台,推进农经信息化建设。在业务经费和项目资金安排上向农经信息化倾斜,补充和更新农经信息技术装备。加强农经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加快农经业务数据库开发,促进数据集成与共享。依托互联网或政府专网,推进农经综合服务网站、网页建设,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农经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加快形成农经信息网络群。

  (三)重视信息开发应用。加强县乡信息数据采集和初加工整理工作,抓紧健全农经信息采集、处理、发布和应用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实现农经信息采集的标准化、规范化,保证基础数据和信息采集的及时、准确。加强与网络运营企业的合作,积极探索“一站式”、“一网式”服务,充分利用“12316”、手机短信、网络对话和视频交流等手段,多渠道、多形式推进农经信息公开。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试点,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广应用财务会计管理系统。积极开发农产品产销信息资源,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

  (四)加强农经业务规范化建设。农经业务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是农经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依据。要认真梳理农经各项业务,健全工作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抓紧制定并推广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研究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办法,规范土地承包管理业务流程。抓紧健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完善财政奖补制度,健全农民负担审核制度,把延伸监管领域各项工作制度化。全面落实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各项管理制度,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完善农村财务监管规定,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规范。全面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合作社社务管理、成员账户管理、生产记录管理制度,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程序,规范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业务流程。

  (五)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已有信息技术条件,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农经信息化。尚未开发或者应用农经业务系统的地方,要以县乡两级为重点抓紧试点试验,逐步推开。已经搞了试点的地方,要总结经验,尽快铺开;已经全面开展的地方,要创造条件升级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围绕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政务财务公开,进一步整合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加快开发建立农经综合业务平台,探索农经信息网上公开、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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