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1997年劳动工作要点
(1997年2月1日)
1997年劳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继续按照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深化企业改革,高举《
劳动法》的旗帜,充分发挥《
劳动法》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把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稳中求进,力争突破,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主要任务是,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向劳动工作提出的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做好解困工作,努力促进就业,搞好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全面加快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保持劳动关系稳定,加强职业培训,强化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力争各项劳动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和进步。
一、困难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发[1996]29号文件精神,着力在健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帮困资金及落实“工资预留户”、“三家抬”等政策上取得全面进展,推动解困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1.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为解困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全国解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使之正常运转。各级劳动部门在工作中要发挥牵头作用,促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抓紧建立解困工作的组织领导形式,普遍建立健全解困领导责任制,层层加强对解困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使解困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和个人,首先是要明确元旦、春节期间保证困难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任务,并将责任层层落实。
2.建立健全帮困资金制度。已经建立帮困资金制度的地区,要按规定将帮困资金逐项筹措到位,并加强管理,确保资金真正用于救助特困职工。尚未建立的,要按照中办发[1996]29号文件的规定,尽快建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特困行业特别是中直特困企业的帮困资金问题,促进其妥善分流安置富余职工。
3.抓好解困工作的督促检查。会同全国解困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不定期分赴各地、各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各级劳动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解困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工资预留户”、“三家抬”等解困措施落实到位。
4.抓紧建立健全解困工作制度,包括困难企业职工登记管理制度、信息统计和情况通报制度、帮困资金制度、生活救助制度。通过加强社区服务、兴办职工消费合作社等形式,帮助困难企业职工开展生产自救。同时要把解困工作与“再就业工程”结合起来,解决好困难企业职工的分流安置。争取在困难职工多的地区和部门率先实现解困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