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印发《技工学校“九五”时期
改革与发展实施计划》的通知
(劳部发[1996]3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技工学校是我国职业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现代化建设所需的技能型人才的主要基地,搞好技工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对提高劳动力素质和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八五”期间,技工学校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取得了很大发展。技工学校的
规模、数量进一步扩大,全国已有技工学校4521所,在校生达到198万人,五年累计毕业生283万人,同时培训在职职工、社会失业人员等294.6万人。几年来,技工学校通过实施多项改革措施,与经济发展和劳动就业结合、拓展培训领域、落实办学自主权、强化学校的规范化管理、改革招生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深化教学改革和加强教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增强了技工学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办学活力。
但是,从技工学校的整体发展看,还不能完全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劳动就业和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需要。在结构布局、规模效益、与劳动就业的结合、生源质量和办学经费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为此,依据《
职业教育法》,并结合《职业技能开发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我部研究制定了《技工学校“九五”时期改革与发展实施计划》,以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技工学校建设。
现将《技工学校“九五”时期改革与发展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并于今年年底以前将工作方案及工作进展情况报我部职业技能开发司。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技工学校“九五”时期改革与发展实施计划
依据《
职业教育法》,结合《职业技能开发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