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印发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交公路发[1995]3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办),中国汽车运输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深入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步伐,促进道路运输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以适应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现将部制定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日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的若干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道路运输业蓬勃发展,由旅客运输市场、货物运输市场、运输车辆维修市场、货物搬运装卸市场、运输服务市场(以下分别简称客运市场、货运市场、维修市场、搬运装卸市场、运输服务市场)组成的道路运输市场及其运输网络已初步形成。为加快道路运输市场建设步伐,促进道路运输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以适应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根据《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现对加快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与实施步骤
1、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的目标是:到本世纪末,道路运输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体系基本形成,运输能力和运输市场基础设施与运输需求基本适应,运输法规基本健全,市场行为基本规范,经营者基本能做到自主经营、平等竞争、协调发展,初步建立起一个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体系。2、为实现上述目标,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按照
《决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要求,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第一步,用三年时间,出台当前急需的法规和完成配套规章的修订工作,制订道路运输市场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国有运输企业的转换经营机制工作,建成若干个具有一定规模且效益好的区域性运输交易市场;第二步,再用三年时间即到本世纪末,建立健全运输法规和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和运行机制;全面开展国有运输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达到运输能力和基础设施与运输需求基本适应且结构、布局基本合理的要求,实现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