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加强玉米种子管理的通知
(农农发[199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农牧渔业)厅(局):
今年杂交玉米种子数量充足,质量较好,为明年供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一些单位计划外无合同制种,去雄去杂不严,生产的种子质量不合格,采取低价倾销等手段投放市场,扰乱了种子市场正常秩序,问题突出。为了加强玉米种子管理,维护种子经营的正常秩序,确保优质良种进入大田生产,特作如下通知:
一、开展“六查三整顿”活动,规范经营行为
各地种子管理部门,要继续开展“六查三整顿”活动,规范经营行为。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证照齐全;二查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生产、经营条件;三查生产经营的品种是否通过审定;四查销售种子是否具有《种子质量合格证》;五查销售种子是否包装和具有内外标签;六查假劣种子案件。对种子管理队伍、种子生产基地、种子经营单位进行整顿,加大农业行政部门依法治种力度。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预约生产合同,对擅自撕毁合同扰乱种子正常经营秩序的,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严肃查处。
二、加强种子质量抽检工作,严防不合格种子危害农业生产
为了全面提高种子质量,我部已把建设和完善种子宏观管理系统纳入了《种子工程总体规划》,并把种子质量管理作为实施“种子工程”的主要内容来抓。今年,在种子工程实施小组统一部署下,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玉米制种主要基地开展了花期田间抽检活动,对提高种子质量特别是纯度起到了促进作用。但从抽检情况看,仍有一些单位存在亲本不纯、隔离条件不符合要求、去杂不及时且不彻底等问题。对此,我部将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通过省级计量和机构“双认证”的有关种子检验机构,对玉米制种大县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由我部评比排队,予以通报。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加大种子质量管理力度,在近期组织一次玉米种子质量抽检活动,并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布。各地要将检查活动与安排明年制种计划和核发新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工作挂钩,对生产、经营伪劣种子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该吊销有关证照的要坚决吊销;对查出的质量不合格种子要坚决转商。
三、制定合理价格,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