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等印发《关于加快乡镇企业科技进步的意见》的通知

  要把建立技术创新机制作为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目标。技术创新体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与经济的密切结合。它最鲜明的特点是:包含从新技术(含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生产、直到首次商业化应用的全过程;市场实现程度是检验其成功与否的最终标准;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因此,各有关部门要把技术创新作为乡镇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保持快速增长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乡镇企业科技进步、促进其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加速形成和完善乡镇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积极引导乡镇企业按照技术创新的总体要求,制定工作规划和目标。以改革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努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推动企业逐步走上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
  三、积极引导乡镇企业成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的主体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创办科研开发机构,不断提高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能力,实现科研与生产一体化。要积极促进乡镇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合与协作,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组织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搞好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益分配,建立健全合作机制。乡镇企业设立的联合开发或自主开发机构,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活动的,享有国有及其他类型企业技术中心、科研院所的同等待遇。同时,鼓励建立面向众多中小企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机构,以提高这些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量大面广的小型企业要通过各种途径尽快增强自身开发能力,走小而精、专业化的道路。
  四、努力加快乡镇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的步伐
  坚持高起点、高技术、高效益的原则,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和工艺,加大乡镇企业技术改造力度,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推广机电一体化、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共性技术,努力提高乡镇企业整体技术和装备水平,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的适用技术,把技术改造与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有机的结合起来,加速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产品质量和产品档次,培育名牌产品。要加快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的扩散与渗透,突出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扩大出口创汇,促进产品结构、技术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积极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国家和地方各有关部门要对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给予大力支持,逐步加大对农副产品加工、农用工业、出口创汇和符合条件的乡镇企业的贷款和投资力度。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的精神,落实好政策。特别是对中西部及贫困地区,要充分运用现有政策措施,加大对乡镇企业科技进步的扶持力度。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