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12年9月21-25日在广西南宁市举行,本届博览会主题为科技合作。博览会期间,科技部将主办中国东盟科技部长会议及中国东盟科技伙伴计划启动仪式。同时,为加强我与东盟各国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在本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继续举办先进技术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先进技术展由科技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其中,科技部国际合作司负责先进技术展的总体协调工作,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和火炬中心负责协助招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具体实施。

  二、请你们以科技厅(委、局)为单位分别组织代表团参展。各代表团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组展及相关联络工作,并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联络员回执表反馈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

  三、请你们根据实施方案中的重点展览内容和交流活动安排,有针对性地筛选技术项目和产品参展,并参加有关对接交流活动,借此加强与东盟各国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四、先进技术展实施方案及有关表格请自行登陆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通知通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吴巧如 卢小玲 宁 毅
  联系电话:0771-2093863 2093882 2093862
  传 真:0771-2093878
  电子信箱:gxkjjL@126.com

  附件1:先进技术展方案
  附件2:参展项目登记表
  附件3:免费接待人员登记表
  附件4:参展参会人员报名表
  附件5:联络员回执表
  附件6:交流推介项目申请表

科技部办公厅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实施方案

  一、目的
  以中国-东盟科技合作年为契机,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通过展览展示、项目推介、技术交流、学术研讨、配对洽谈等活动,展示宣传优秀科技成果,构建技术转移渠道,加强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先进技术和适用产品的交流交易,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和发展。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