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手投镖:从投标线外将飞镖投向镖靶,投镖线与镖盘的直线距离为男子组4米、女子组3米,以靶上环面为比赛区域,投掷三次,三次得分相加后总数20环以上者(包括20环)即可获得奖品。
4、国手掷包:起掷线至地靶圆心,男10米、女8米,布面沙包每个重250克。地靶环共3个,各环直径由内向外依次为50、100、200公分。投中内环得4分,向外各环分别得3、1分。每人连续掷沙包3次,以第一落点为准,压线按内环计分。3次得分相加后的总分即为运动员获得的成绩。总分4分以上即可获得奖品。
5、国足射门:比赛采用标准足球和球门,球门被垂直分割成5个区域,运动员在罚球点处每人射门3次(罚球点距离球门9.15米),射进球门中间区域得3分,射进边缘区域得4分。3次得分相加后的总分即为运动员获得的成绩。总分4分以上即可获得奖品。
径赛运动员提前3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田赛和趣味项目运动员提前20分钟到场地检录,运动员检录时须胸前或背后佩戴号码。运动员比赛号码及号码布由组委会统一编发。运动员参赛须穿运动服装和运动鞋。
集体趣味竞技项目和个人“国”字系列趣味运动项目均为一次性决赛。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方法
1、田径项目,各组比赛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按各参赛单位获取名次的得分之和,计算出田径比赛的团体总分,录取团体前八名。4×100米接力、薪火相传接力为团体项目,成绩计分加倍。
2、集体趣味竞技项目以代表队比赛成绩录取单项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A类项目与B类项目成绩之和为代表队的总成绩,录取团体前八名。
3、个人“国”字系列趣味赛项目,不记个人名次和积分,每项比赛分别以一定的成绩为标准,超过标准,参赛个人即可获得纪念奖品。
4、每有一位厅局领导现场参加田径项目的比赛,则为该代表团的田径项目团体总积分另加2分(只记录加分一次);加分后,该厅局级领导获得的比赛名次积分与该代表队获得的其它名次积分共同计入田径类比赛总积分。每有一位厅局领导现场参加集体趣味竞技项目的比赛,则为该代表团的趣味竞技项目团体总积分另加2分(只记录一次)。
八、奖励方法
(一)对田径项目、集体趣味竞技项目各组别(单项)比赛取得前三名成绩的,颁发奖牌、证书和奖品。取得4-8名成绩的,颁发证书和奖品。个人“国”字系列趣味运动项目成绩优异者颁发纪念奖品。
(二)田径项目、集体趣味竞技项目两类比赛,分别决出机关组和直属组两个团体成绩的前八名,分别颁发团体奖牌。
(三)运动会设置三项精神文明奖,分别为最佳组织奖、最佳活力奖、最佳风采奖若干名,由组委会根据各单位在运动会中的表现进行评选。
九、裁判及仲裁
田径比赛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运动会组委会提出名单,报组委会审定。
十、本规程由国资委直属机关第二届职工运动会组委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国资委直属机关第二届职工运动会项目设置及分组情况一览表
组别
| 田径项目
| 田径项目(共11项;各代表队每项限报2人,集体接力项目限报1队)
| 个人项目
统计数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00m
| 200m
| 400m
| 800m
| 1500m
| 铅球
| 跳远
| 立定跳远
| 俯卧撑
| 4×100M
| 薪火相
传接力
|
A组
B组
| 甲组
| 1966年以前出生
| 男
| 100m
|
|
| 800m
|
| 铅球
|
| 立定跳远
| 俯卧撑
| 不分年龄段,只分男女两组
| 每队4人,按局、处、科长以及一般干部顺序进行接力比赛,其中必须有一名女队员
| 5
|
女
| 100m
|
| 400m
|
|
| 铅球
|
| 立定跳远
|
| 4
|
乙组
| 1967年至1976年间出生
| 男
| 100m
| 200m
| 400m
| 800m
|
| 铅球
| 跳远
|
| 俯卧撑
| 7
|
女
| 100m
| 200m
| 400m
|
|
| 铅球
| 跳远
|
|
| 5
|
丙组
| 1977年以后出生
| 男
| 100m
| 200m
| 400m
| 800m
| 1500m
| 铅球
| 跳远
|
| 俯卧撑
| 8
|
女
| 100m
| 200m
| 400m
|
|
| 铅球
| 跳远
|
|
| 5
|
年龄分段标准
| 上述年龄段均以年度计算,以前(含)或以后出生为依据。例如,1966年出生的(无论1月1日生日或是12月31日生日)都应该参加甲组,1967年出生的应该参加乙组。
|
A组
B组
| 趣味项目
| 集体趣味竞技项目:各单位限报甲乙项
| 个人“国”字系列趣味运动项目(A组、B组、C组均可参加)
|
A类项目
| B类项目
|
项目名称
| 60米插旗跑
| 50米托球跑
| 彩绳飞场
| 驾龙
竞技
| 步步高接力
| 手拉手竞速
| 国手投圈
| 国手投篮
| 国手投镖
| 国手掷包
| 国足射门
|
参赛要求
| 3男
1女
| 2男
2女
| 10人男女不限
| 3男
3女
| 4男
2女
| 4男2女
| 男子组、女子组分别进行比赛
|
A组
B组
| 限制条件
| 每个代表队限报一项
| 每个代表队限报一项
| 每人限报1项
|
每人限报1项
|
混合(不限)
| 4人
| 4人
| 10人
| 6人
| 6人
| 6人
| 每个代表队(包括离退休干部)不超过20人
|
名次及成绩
| 单项取前八名,单项成绩之和为团体总分,取八名。
| 不计团体和个人名次,达标即获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