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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12年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强质检要树新形象
  (一)深入推进法治质检建设,树立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
  34.加快推进立法。科学制定2012年立法计划,推动计量法标准化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设备监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完善质检法律法规体系。重点推进汽车三包、汽车召回条例、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食品安全法配套规章、食品和家用电器召回管理规定的制修订工作。
  35.严格行政执法。增强执法的主动性、前瞻性和严肃性,建立健全大案要案挂牌督办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及时查处媒体报道、群众举报的违法案件,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坚持“严”字当头,从严打击,严查彻办质量违法案件,严厉查处制假违法分子、不负责任的企业和监管人员。
  36.加强政务公开。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公开征询群众意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公开,根据国务院第六轮清理结果,及时公布行政许可项目,落实“八公开”要求,畅通查询、咨询和投诉渠道,加快推进网上审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37.强化行政监督。加强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建立决策咨询机制,确保程序合法,依法科学决策。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裁量权的行使,严格执行“十不准”。深入开展纠风工作,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徇私枉法、失职渎职行为。
  (二)深入推进科技质检建设,树立科学权威的技术执法形象。
  38.建设权威的技术机构。加快完善检验检测体系,重点围绕节能减排、高新技术、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等方面规划建设国家级技术机构。加强国家质检中心和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动态管理,推进基层技术机构能力建设达标活动。加大对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以及中西部地区的科技帮扶力度。深入研究分级管理体制下技术机构发展模式,积极探索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重组和技术机构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建立检测联盟体系和检测网络体系,推动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拓展质检高技术服务领域。加快认证认可合格评定研究机构建设。
  39.培养权威的专家人才。树立科学人才观,不断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广纳质检科技英才。建立实施一线机构技术带头人制度,加快培养质检科技创新团队、领军人才、青年人才。重点培养一批业内权威专家,分门别类地建立健全专家人才库,发挥专家人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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