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人口办宣教函〔2012〕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
为做好2012年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行动相关具体工作,现将《2012年度“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2012年度“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人口厅发[2008]1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行动相关具体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募并培训“关爱女孩行动青年志愿者”
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关爱女孩行动青年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工作。
(一)志愿者招募。志愿者的招募和信息发布工作通过网络(网址:http://www.1b1.org.cn)进行。2012年6月1日前,由省级人口计生委与省级团组织联合商定年度试点高校与志愿者名额分配计划,确定省级管理志愿者,并将省级管理志愿者名单、试点高校和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送全国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行动秘书处(设在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团委)。6月7日前,完成校级管理志愿者和申请志愿者网上注册、报名等事项。6月15日前,各高校团委完成志愿者网上审核工作,并将最终入选的志愿者名单报送全国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行动秘书处。以团队形式开展调研和志愿服务活动的,请于6月15日前将团队活动方案报送全国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行动秘书处。
(二)开展志愿者分级培训。管理志愿者由全国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行动秘书处负责提供培训材料,进行有关网络应用、志愿活动等培训。其他志愿者的培训由全国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行动秘书处提供有关材料,省级组织单位和管理志愿者根据本地区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内容和实际,开展有关人口政策、三农问题、关爱女孩、志愿行动意义、活动具体内容和要求等的针对性培训。6月30日前,省级组织单位以简报形式将培训情况报送全国关爱女孩青年志愿者行动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