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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组织对部分重点产煤省(市)进行异地专项监察执法的通知


  请各牵头和参加单位将参加专项监察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驻执法地区省级煤矿安监局将推荐的本地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于5月29日前报国家局安全监察司。国家局将汇总各执法组组成人员名单连同选派的北京地区专家名单分别函告各有关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大生,010-64463029(带传真)。

  附件:执法组组成和执法地区分配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执法组组成和执法地区分配表

组别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执法地区

1

山西煤矿安监局

吉林、湖北煤矿安监局

重庆市

2

内蒙古煤矿安监局

河南、北京煤矿安监局

黑龙江省

3

江苏煤矿安监局

河北、甘肃煤矿安监局

湖南省

4

安徽煤矿安监局

陕西、福建煤矿安监局

贵州省

5

山东煤矿安监局

辽宁、广西煤矿安监局

云南省

6

宁夏煤矿安监局

江西、新疆煤矿安监局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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