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行业标准:《拖拉机号牌》(NY345.1-2005)、《联合收割机号牌》(NY345.2-2005)、拖拉机行驶证证件(NY347.1-2005)、联合收割机行驶证证件(NY347.2-2005)、拖拉机驾驶证证件(NY346-2007)、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证件(NY1371-2007)。
(二)拖拉机登记证书按《
关于开展拖拉机登记证书定点生产企业选定工作的通知》附件要求试制样品。拖拉机检验合格标志按《关于公布2012年拖拉机检验合格标志式样的通知》附件要求试制样品。可在中国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中查阅下载。
(三)省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应依据
《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公正客观地出具推荐意见,并对推荐意见负责,不得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和地方保护主义等行为。
附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定点生产企业资格申请表
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定点生产企业资格申请表
申请企业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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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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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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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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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 务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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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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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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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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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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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厂房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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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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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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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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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生产牌
证产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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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产
经
营
和
质
量
管
理
情
况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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