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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批准2012年第三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批准2012年第三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的通知
(建市资函[2012]4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等4家单位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延续。

  特此通知。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序号单位名称等级范围
甲级乙级
1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有效期三年) 
2陕西省农业工程勘察设计院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专业甲级(有效期三年) 
3陕西天地地质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 
4中铁三局集团太原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铁道行业(不含电气化)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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