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风险防范机制,推进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继续加强流域内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强化点源和非点源的含氮和含磷污染物的总量减排。严防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事故性排放,建立健全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风险防范机制。
4.加强重点工业行业全过程控制,提升水污染治理水平。鼓励工业企业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现节水减污,从源头减少水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以造纸、酿造、石化、印染和重金属行业为重点,通过先进水污染治理技术的应用,提升行业水污染治理水平。
5.倡导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节水减污。提高污水资源化程度,鼓励重点行业污水资源化利用的项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布局和建设要结合城市规模、城镇污水处理已建和在建能力、城镇化水平和发展趋势等因素,与供水、用水、节水与再生水利用统筹考虑,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
6.强化跨界断面考核制度,落实分区污染控制责任。严格执行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同时加大对主要支流、重点城市的水质考核力度。以省界断面为衔接点,落实省级地方政府治污责任,以主要支流、重点城市断面为衔接点,落实主要城市治污责任。
六、技术要点
(一)总体技术路线
建立由流域、重点地区、控制单元构成的三级水环境管理分区体系,依据污染源、入河污染物量、水体水质之间的响应关系,识别控制单元的主要水污染问题;结合污染源新增量预测,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大背景下,充分考虑必要性及可达性,构建以水质改善、总量控制、水功能恢复为重点的指标目标体系;设计支撑目标的规划重点任务方案,筛选骨干工程项目,测算规划投资;提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的政策保障体系。
(二)评估“十一五”水污染防治工作。从规划项目建设情况、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重要水体水质改善情况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对“十一五”规划实施做出全面评估,重点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三)建立规划分区体系。按照水系特征、行政区,统筹考虑水资源分区、水功能区的对应关系划分控制单元,深入分析水污染问题及成因,开列水污染问题清单,进行控制单元优先排序。
(四)水环境压力预测与分析。结合“十二五”规划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同时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产业结构、水资源和水环境监管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