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省(区、市)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考核指标(单独计分为100分,占总分中的10分)
考核对象:全省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数据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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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完整性(80分)
| 1.1 内容完整性
| 1.1.1 项目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
| 各省(区、市)是否按通知要求,报告了省级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包括:领导小组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责任分工和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制度名称和文号),培训、督导等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查阅省级报送的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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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项目绩效考核落实
| 各省(区、市)是否按通知要求,报告了省级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各地市绩效考核结果(分数或排名),绩效考核结果具体应用情况。
根据报告内容评价省级绩效考核落实情况。
| 查阅省级报送的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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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项目进展和成效
| 各省(区、市)是否按通知要求,报告了全省项目进展和成效,包括:逐项报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服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项目实施效果。 根据报告内容评价项目进展和成效。
| 查阅省级报送的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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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项目资金管理
| 各省(区、市)是否按通知要求,报告了全省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人均补助经费落实、项目资金拨付、项目资金使用、项目资金审核管理和项目工作经费安排情况。
根据报告内容评价资金管理落实情况。
| 查阅省级报送的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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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完整性(80分)
| 1.1 内容完整性
| 1.1.5 项目取得的经验
| 各省(区、市)是否按通知要求,总结并报告了全省项目实施中取得的经验,并提供具体事例、数据或制度文件名称(文号)等作为依据。
| 查阅省级报送的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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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 各省(区、市)是否按通知要求,总结并报告了全省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本省工作实际提出有关建议。
| 查阅省级报送的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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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数据完整性
| 1.2.1 报告相关数据情况
| 各省(区、市)是否按通知要求,提供了项目进展、资金拨付和使用的相关数据,包括: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服务执行情况数据,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数据。 根据报告数据评价相关业务开展情况。
| 查阅省级报送的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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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及时性(10分)
| 2.1 及时性
| 2.1.1 报告报送时间
| 各省(区、市)是否按考核通知要求,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 查阅省级报送的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以当地邮局邮戳或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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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支持性材料(10分)
| 3.1 材料完整性
| 3.1.1 材料报送情况
| 随报告提交的支持性材料为出台的省级相关文件,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成本核算表或补助参考标准(测算表或说明此内容的文件),绩效考核方案,省级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文件,以及出台的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 随同工作进展情况考核报告提交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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