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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参赛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附件2:
  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

参赛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表演艺术类□ 书画摄影类□ 艺术设计类□ 网络新媒体类□

参赛学校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参赛者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所在单位

专业/年级

1

 

 

 

 

 

2

 

 

 

 

 

3

 

 

 

 

 

4

 

 

 

 

 

5

 

 

 

 

 

作品内容简介

(限200字以内)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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