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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要认真落实大赛方案,充分发动,规范运作,确保效果。

  2.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宣传,为大赛营造氛围。大赛优秀作品将推荐至有关媒体进行专题展示,所有获奖作品将在廉洁教育进校园现场经验交流会上集中展示。

  3.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各地各高校在大赛组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比赛,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参赛资格。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及报送要求

  (一)表演艺术类作品的要求

  1.歌舞类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2.语言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戏曲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作品报送要求:艺术表演类作品的演出者、作者或指导教师必须是同一高校的师生。节目统一采用DVD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歌舞类、语言类和戏曲类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省(区、市)、地(市)及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或演员姓名等信息。

  (二)书画摄影类作品的要求

  1.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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