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公司企业展区。由声誉良好的国内外知名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现场互动体验、新技术应用推介、新产品应用说明等形式,展示为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开发的产品和服务,展示其信息技术及教学应用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成果。
4. 展演交流论坛。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一线教师、学校校长、政府代表等相关人员,围绕中小学教学信息化现实需求、技术应用、发展方向和未来趋势等主题组织一系列交流活动,举办信息技术促进中小学教学方式的变革与创新论坛、全国电教馆馆长论坛、推进学校教学信息化校长论坛、中小学互动电子白板教学应用论坛等。
三、展演活动的组织管理
(一)举办单位。
展演活动由教育部、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教育部中央电化教育馆、广东省教育厅、深圳市教育局承办,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中国教育报刊社、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专业委员会、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等协办。
(二)组织机构。
成立展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部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深圳市政府、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中央电教馆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展演活动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筹备工作,专家组负责展演项目的遴选和优秀成果的评选工作。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展演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三)组织宣传。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展演活动的组织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发动本地区中小学校和相关机构积极参与,总结挖掘本地区优秀典型案例,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展演活动期间,各地要做好组织工作,对本地出席展演活动的教师和人员提供相关支持服务。
(四)经费安排。
优秀案例展区展位费用由展演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承担,布展费用由各地承担。应用成果展区和公司企业展区展位费用和布展费用由参展单位自行负担。
四、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
5月15日,展演活动的具体事项将在中央电教馆网站(http://www.ncet.edu.cn)设专栏公布,各地要及时查询了解,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联系方式。
1. 教育部展演活动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