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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首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演”活动(2012年)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首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演”活动(2012年)的通知
(教基二厅函[201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和《2012年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的要求,为促进信息技术在中小学教学中的应用,推进素质教育,我部决定今年9月份在深圳举办首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应用展演”活动(2012年)(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演活动的目的

  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与教育思想和观念、教学内容和方法深度融合;推动信息技术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科学应用;提高中小学教学软件开发和服务水平;促进中小学教学信息化产业和科研事业繁荣发展。

  二、展演活动的具体安排

  (一)主题。

  信息技术推动中小学教学方式的变革与创新-探索、普及、融合。

  (二)时间和地点。

  展演活动时间:2012年9月25-27日(23-24日布展,25日上午开展,27日下午撤展)。

  展演活动地点:深圳市会展中心2、3号展馆。

  (三)形式和内容。

  展演活动的形式主要为展览演示、论坛交流、信息科技成果体验等。具体内容包括:

  1. 优秀案例展区。由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开展信息化教学方面有创造性、成效显著、具有示范意义的优秀典型案例,充分反映各地信息技术应用在改变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取得的进展和成果。各地要认真组织学校、教师、校长和基层教育部门人员参展、参演,在展演方式上注重推陈出新、富有创意。展演活动期间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优秀案例进行评审,推荐部分案例进入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奖序列。

  2. 应用成果展区。由高校、科研、出版等机构展示具有学校实用经验、应用效果良好,或具有前瞻性、先进性、富有创意的中小学信息化教学产品和服务。邀请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成效显著、特点突出的部分地区或中小学校参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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