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喀喇沁亲王府及家庙服务设施建设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652号)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喀喇沁亲王府及家庙服务设施建设方案并请批复的请示》(内文物发 [2012]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方案,完善对工程内容、位置、规模的表述说明。规划总图中应套叠保护区划图,包括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环境风貌协调区等界划的范围。应补充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总平面图、效果图等图纸。
(二)环境风貌协调区内建设项目的形式和景观应符合当地文化特点,并与文物建筑及其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应采用目前方案中几何化、大尺度的欧式广场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