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三十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9年记账式附息(三十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2年5月30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0930”,证券简称为“国债0930”,是2009年11月发行的5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30%,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15元。
二、本所从2012年5月22日至2012年5月30日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29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2年5月30日除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