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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做好公司债结算模式调整相关准备工作的补充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做好公司债结算模式调整相关准备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会员单位、结算参与人及相关机构:

  为完善深圳债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已于2012年4月9日通过D-COM系统和www.chinaclear.cn网站发布《关于做好公司债结算模式调整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请见附件),现就债券结算模式改革补充若干事项如下: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简称:“私募债”)

  私募债的结算模式和公司债协议交易的结算模式保持一致:债券结算模式改革业务启用前实行T+1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业务启用后实行T+0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相关数据接口约定均与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公司债相同,具体可参见《关于做好公司债结算模式调整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中SJSMX0.DBF、SJSJG.DBF等接口说明。

  请各结算参与人及相关单位根据本通知于2012年6月上旬做好相关技术准备工作。

  二、关于数据接口规范成交号码字段的说明

  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公司债/私募债调整为T+0非担保交收制度后,清算明细库SJSMX0.DBF中的成交号码字段与综合回报库SJSZHHB.dbf中即时回报记录的成交号码字段保持一致,但与回报库SJSHB.dbf中15:30后回报记录的成交号码字段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会员单位核对清算明细时,可以使用清算明细库SJSMX0.DBF中的委托序号/申请单号字段左起八位与相应委托记录在综合委托库SJSZHWT.dbf(或综合回报库SJSZHHB.dbf)中的合同序号字段的最后八位关联匹配。

  若确需依据清算明细库SJSMX0.DBF中的成交号码字段核对清算明细的会员,可以使用清算明细库SJSMX0.DBF中的成交号码字段与相应协议交易成交回报记录在综合回报库SJSZHHB.dbf中的成交号码字段关联匹配。

  对于未实施协议平台接口电子化的会员,建议尽快实施协议平台接口电子化技术改造。在改造完成之前,会员可通过综合协议交易终端及时下载新格式回报库SJSZHHB.dbf。

  三、技术咨询电话

  0755-2594608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0755-25918467(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12年5月16日

  附件1:
关于做好公司债结算模式调整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结算参与人及相关单位:
  为适应债券市场发展的需要,提高深市债券交易交收效率,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拟调整现行公司债结算模式,现将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司债结算模式调整方案说明
  目前深市集中竞价系统公司债实行T+1DVP(T 日为交易日,下同)净额担保交收,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公司债实行T+1 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拟作如下调整:
  1、集中竞价系统公司债结算模式调整为与国债、企业债等债券相同,实现集中竞价系统债券结算模式的统一;
  2、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公司债调整为T+0 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
  3、公司债的权益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调整为与国债、企业债等债券一致。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在每个交易日间通过清算明细数据接口(SJSMX0) 分三个不同的时间点向结算参与人发送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公司债的清算明细数据。在当日清算交收完成后,本公司通过交收结果明细数据接口(SJSJG) 向结算参与人发送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公司债的交收结果数据。
  结算参与人应当及时划付资金,确保结算备付金账户在16:00 有足额应付资金用以完成当日交收。
  二、数据接口规范调整
  根据结算模式调整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60)拟作如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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