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国家级舟山水产市场建设有关意见的函
(农市函〔2012〕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将舟山国际水产城列为国家级重点大型批发市场的函》(浙政函[2011]344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同意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依托舟山国际水产城共同建设国家级水产市场,现将有关意见函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市场建设的重大意义。舟山市为国务院批准的群岛新区和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是我国重要的海水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基地之一,承担着沿海江、浙、沪、闽、鲁等四省一市在东海区生产的水产品集散功能,特别是鱿鱼年产量约占全国的40%和全球的10%。舟山国际水产城交易水产品辐射全国20多个省份和日本、韩国等东南亚国家以及我国的港澳台地区,具备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水产市场的基础和条件。依托舟山国际水产城建设国家级水产市场,符合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大型批发市场”的要求,是推动我国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探索和举措,有利于提升我国水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引领我国水产业更好的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二、准确把握市场建设的目标定位。力争通过3-5年的建设和培育,通过完善设施、完备功能、科学管理、规范运营,共同推进舟山国际水产城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园区建设,将舟山国际水产城建设成为水产品交易与商务办公、产品展示、旅游观光、海洋文化体验有机结合,多功能、复合型的国家级水产市场,把舟山国际水产城建设成为全国乃至国际水产品物流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信息传播中心、会展贸易中心和科技交流中心,为舟山水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动东海区水产产业带率先实现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引领全国水产业发展。
三、加快推进市场建设的重点任务。市场建设运营要注重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规划、全国渔业发展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相衔接,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在舟山国际水产城现有基础上,按照合理布局选址、高起点规划设计、高标准建设运营要求,采取现代化物流、信息化技术、专业化管理、标准化控制和品牌化推广,全面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打造我国水产业与国际市场对接的国家级平台。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