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入开展2012年通信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从2012年4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纠阶段(4月下旬-5月底)。
  各通信管理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明确打击重点内容,做出工作部署安排,切实抓好省内相关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关企业要针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上旬)。
  各通信管理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相关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7月中旬-8月上旬)。
  各通信管理局要对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抽查,防止“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流于形式,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治理不彻底的问题,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8月中旬-9月)。
  各通信管理局、各电信企业总部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5日前报送部(通信发展司)。部汇总各省及各电信企业总部情况于9月20日前报国务院安委会。国务院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通信管理局要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依法依规开展工程建设。
  (二)搞好宣传动员。各通信管理局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切实做到统筹兼顾。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