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将专项清理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把专项清理作为贯彻落实《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认真抓好落实。
各通信管理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监督检查、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多渠道发现线索,集中查处和严厉打击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各通信管理局汇总本地区电信企业及设计、施工、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用户管线、监理和招标代理等单位的汇总统计表及工作情况于10月10日前报部(通信发展司)。
各电信集团总部将总部项目及隶属于总部的设计、施工、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用户管线、监理和招标代理等单位的汇总统计表及工作情况,于10月10日前报部(通信发展司)。
部汇总各省和电信企业总部情况后报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表:
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汇总统计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2012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排查情况
| 纠正、处理情况
| 人员责任追究情况
|
排查项目数
| 排查企业数
| 发现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项目数
| 发现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企业数
| 发现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数
| 罚款金额
|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
| 降低或取消资质企业数
| 限制或取消市场准入企业数
| 取消中标合同项目数
| 停业整顿项目数
| 给予党政纪处分人数
| 移送司法机关人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