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做好总结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坚持集中治理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各通信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对省内通信建设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督促企业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控流程、强化突出问题的整改。结合本省实际,组织做好省内招标投标专项检查、专项清理工作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012年12月15日前,将省内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含招标投标专项检查、专项清理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报部(通信发展司)。
各电信企业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守法意识,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建设行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真正形成依法健全制度、依法组织流程、依法强化管理的工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2012年12月15日前,将总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含招标投标专项检查、专项清理以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报部(通信发展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关于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 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略)
附件2.
关于开展通信建设领域挂靠借用资质投标 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工程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关于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 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进行专项清理的通知》(中治工办发﹝2102﹞1号)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
招标投标法》和《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合同法》、《
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行政执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着力解决通信建设领域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突出问题,促进通信建设市场健康发展。
二、清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