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一是认真组织
《实施条例》的宣贯培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各单位要积极部署,周密安排,组织做好
《实施条例》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工作,切实增强采购人员、评标专家等相关人员依法从业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招标投标队伍整体素质。
二是加强招标投标制度建设。我部将尽快修订发布《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通信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各通信管理局及各电信企业要对所制定的招标投标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要立即废止、不完善的尽快补充,形成依法、合规、统一的招标投标制度体系。
三是严格规范招标、评标活动。大力推进公开招标,落实“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和严肃性,认真落实《关于做好<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2〕902号)要求,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使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及行业招标文件范本;严格规范投标资格预审、开标、评标过程,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保障评标专家公正自主评标,落实评标委员会编制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职责,认真履行招标备案手续等工作。
四是强化招标投标的监管。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尽快充实通信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严格执行自行招标事前一事一备、事后按时备案的规定,定期通报招标备案落实情况;充分利用通信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平台,做好网上招标备案和评标专家网上申报等工作。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积极鼓励推行招标代理制。
五是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活动。各电信企业要以2011年以来新开工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自查主要内容包括:招标投标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依法应招标项目公开招标情况,招标、评标各环节的规范性情况,依法履行招标备案手续情况等。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研究后续管理措施,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各通信管理局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严格依法追究违规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部适时对各单位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抓好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一是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将质量监督巡查和抽查相结合,加大对3G、宽带建设项目的抽查力度,重点检查工程参建各方和从业人员的质量行为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情况,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