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 与本协议有关或者因本执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发生日之后的三十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或者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文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7: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内容与格式要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相关信息;
(二)私募债券备案发行的接受单位、时间、文号以及备案规模;
(三)私募债券发行相关情况,包括私募债券名称、私募债券代码、发行总额、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以及承销商;若分次发行的,披露各期发行安排;
(四)私募债券产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存续期限、票面利率、计息方式、还本付息方式、付息日和本金兑付日、提前偿还本金安排(如有)、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如有)、认股权或者可转股条款(如有)、担保措施及担保方式(如有)、债券受托管理人、偿债保障机制以及限制股息分配措施等;
(五)私募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与信用等级(如有);
(六)承销商和承销方式;
(七)募集资金用途和用途变更程序;
(八)登记注册安排;
(九)提供转让服务安排;
二、发行结果情况
(一)发行期间;
(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
(三)说明实际认购私募债券的投资者是否符合发行对象的要求。
附件8:
转让服务公告书内容与格式要求--关于XX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的公告书
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发行总额:提供转让服务时间:提供转让服务地点:转让服务推荐人:
一、重要事项提示
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或者有权决策部门已批准该转让服务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本期私募债券将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转让,除此之外不在集中竞价系统和其他任何场所交易。私募债券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为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低于500 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 万元。
同时,私募债券的认购和转让仅面向合格投资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对私募债券的转让进行确认,对导致私募债券投资者超过200 人的转让不予确认。请投资者关注私募债券交易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申请转让服务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公司所发行私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任何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私募债券的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发行人简介(若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发行人以集合方式发行私募债券,应当分别列出各个发行人相关信息。)
(一)发行人全称;
(二)发行人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
(三)发行人注册资本;
(四)发行人法定代表人;
(五)发行人业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行业类型、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主营业务产品、符合中小微企业范畴的依据;
(六)发行人面临的风险。
三、私募债券备案与发行概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私募债券备案情况;
(二)私募债券发行相关情况,包括私募债券名称、私募债券代码、发行总额、发行方式以及承销商;若分次发行的,披露各期发行安排;
(三)私募债券产品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私募债券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存续期限、票面利率、计息方式、还本付息方式、付息日和本金兑付日、提前偿还本金安排(如有)、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如有)、认股权或者可转股条款(如有)、担保措施及担保方式(如有)等;
(四)私募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与信用等级(如有);
(五)承销商和承销方式;
(六)募集资金的验资确认。
四、私募债券转让服务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私募债券转让服务平台及起始时间;
(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三)私募债券托管情况;
(四)出现私募债券认股权行权、债转股、回售或者赎回等业务的场外处理方式(如有)。
五、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节列示发行人主要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一)发行人近两年已审财务报表中部分财务数据摘要;
(二)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比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利息保障倍数=发行人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私募债券一年利息;
六、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七、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
(一)私募债券受托管理人情况,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二)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情况;
(三)私募债券偿债保证金专户情况;
(四)限制性股息分配措施,包括为保障私募债券本息按时兑付的相关措施,并承诺若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保障金,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等;
(五)私募债券跟踪评级具体安排(如有);
(六)私募债券担保相关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保人资信评级机构和评级情况、担保人累计对外担保情况、担保物评估机构和评估价值、担保物权属情况、担保责任及担保附加条款等(如有);
(七)其他增信措施(如有)。
八、私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与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的程序
九、信息披露要求
发行人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