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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李媛媛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李媛媛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2〕471号)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媛媛陈松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中再产险发〔2012〕31号)收悉。经审核,李媛媛、陈松林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的有关要求,核准李媛媛、陈松林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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