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增补改选以及第三届年会论文选报工作的通知
(法(审)明传[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审监庭:
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拟于今年9月下旬在福建召开第三届年会,现就做好委员增补改选以及第三届年会的论文选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审判监督专业委员会委员问题
根据审判监督工作发展的需要,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以审会发〔2012〕1号批复,原则同意各高级人民法院增加1名委员。由于审判监督专业委员会委员是单位委员,即原任委员的同志调出审监庭的,应当让出委员名额;由于全国法院审监工作座谈会常与年会套开,建议增补改选委员时尽量考虑审监庭主要负责人;本次增补委员时,应尽可能兼顾刑、民,仅设有一家审监庭的高院,可以考虑增补有一定研究能力和水平的中基层法院审监庭庭长担任另1名委员。请各高级法院审监庭将增补改选的委员姓名、单位以及职务情况,于2012年5月10日前报送我院。
二、关于年会征文问题
经研究论证并报我院院领导批准,确定“审判监督与严格适用法律”为第三届年会主题,在此主题下分设五个研讨专题,分别是:1、刑事审判监督程序适用中的问题探讨;2、减刑、假释规定具体执行中的若干问题研究;3、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适用与完善;4、民事抗诉案件审理规律;5、再审改判的原则与标准研究。论文题目可结合研讨专题自拟,篇幅一般在5000~10000字。来稿必须注明作者、单位、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审判监督理论专业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对提交的论文进行评选。请各高级法院审监庭发动本辖区内的征文活动,欢迎致力于审判监督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广大法官、学者、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士积极撰写和提交论文,并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论文报我院指定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届时将邀请优秀论文作者参加年会论坛。
特此通知。
联系人:
最高人民法院 孙祥壮
电话:010-67557045 /67557008(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