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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的通知

  在《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中都明确提出了公共建筑应实现的基本功能和节能控制功能,其功能应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可参考上述标准内容进行设计验收。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建筑智能设计资料及设备监控与集成管理系统图,明确设备系统,特别是空调系统、冷热源等能耗关键系统的全年运行策略,运行阶段查阅智能化系统的验收报告和能源设备监测控制系统的全年运行记录。

  9.2.5 对空调通风系统按照国家标准《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 19210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洗。
  【条文说明】
  空调系统开启前,应对系统的过滤器、表冷器、加热器、加湿器、冷凝水盘进行全面检查、清洗或更换,保证空调送风风质符合《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GB 17093的要求。空调系统清洗的具体方法和要求参见《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GB 19210。空调系统中的冷却塔应具备杀灭军团菌的能力,并定期进行检验。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不参评,运行阶段审核物业管理措施和维护记录。

  9.2.6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及集成管理系统功能完善,配置满足《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的相关要求,系统高效运行。
  【条文说明】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及集成管理系统是保障超高层建筑众多空调、照明、电梯、给排水、冷热源等重点耗能机电设备运行和节能以及超高层建筑中各智能化子系统正常运行管理的重要措施,在《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中都明确提出了公共建筑应实现的基本功能和节能控制功能,其功能应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建筑智能设计资料及设备监控与集成管理系统图等设计资料,运行阶段现场核实、审核物业管理部门相关资料与建筑智能化系统检测报告等资料。

  9.2.7 实行能耗分类、分用户计量收费,且有完整的记录与分析。
  【条文说明】
  超高层建筑中的分类能耗包括:电量、水耗量、燃气量、集中供热耗热量、集中供冷耗冷量和其他能源应用量(如集中热水供应量及煤、油、可再生能源等)。用电分项计量分为动力用电、空调用电、照明及插座用电、特殊用电四大项。实行分类、分项计量对于了解超高层建筑的能耗构成,找出建筑耗能重点环节,采取针对性的节能措施,实行精细化的持续的用能控制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在超高层建筑中按用户实行计量收费,使用户的能耗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对于规范人的节能行为模式、促进节能管理具有直接的作用。物业管理应有对能源监测数据的完整记录与对比分析,持续改进运行模式与节能管理。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分项计量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运行阶段现场核实、审核物业管理措施及管理记录,抽查物业管理合同等相关资料。

  9.3 优选项
  9.3.1 具有并实施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物业管理业绩与经济效益同建筑资源节约、运营效率提高相挂钩。
  【条文说明】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绩效考核等方式,使得物业的经济效益与建筑用能效率、耗水量等情况直接挂钩。鼓励业主和物业管理单位共同制定资源管理机制,同时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营能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不参评,运行阶段审查资源管理激励机制证明文件。

  9.3.2 根据设备监控系统、分项计量系统以及环境监测的相关数据,合理调整系统运行参数,实现节能工况。
  【条文说明】
  建筑实际运行过程中可用能源计量系统监测运行的能耗数据,并通过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监控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实现根据地区气候变化以及建筑功能的负荷需求相应地调控供冷、供热时间与系统相关运行参数,实现节能目的;监控照明系统根据季节变化和日照的实际情况调整室外照明和楼内公共照明的运行时间以及景观照明的运行模式,达到节能目的。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不参评,运行阶段现场核实、并审核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能源计量系统以及环境监测运行记录及相关制度。

  附表 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评价表

  注:达标判定 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 ×,设计阶段不参评 - ,本项目不参评 〇

名称

类别

标准条文

设计阶段评价内容

运行阶段评价内容

达标判定

节地与室外环境

控制项

4.1.1 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古迹、自然水系和其他保护区。

审核场地地形图和相关文件,查阅规划文本。规划文本符合各类保护区的建设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同设计阶段。

4.1.2 建筑场地应无洪涝灾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危险源及重大污染源。

审核场址检测报告及应对措施的合理性,查阅规划文本和土壤氡浓度分布或检测报告。符合规划要求及GB 50325中的规定则判定该项达标。

同设计阶段。

4.1.3 建筑不对周边居住建筑物和道路造成光污染。

审核环评报告、光污染分析报告。符合《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 163和《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 18091规定则判定该项达标。

现场核查。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4.1.4 场地内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审核环评报告。报告中对于空气、水、土壤、噪声等有明确评价及符合标准则判定该项达标。

现场核实。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4.1.5 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的具体措施,控制由于施工引起的各种污染以及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设计阶段不参评。

审核施工过程控制的有关文档和现场检测文件。达标判定:

1、施工组织提出行之有效的控制扬尘的技术路线和方案。

2、识别各种污染和破坏因素对土壤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避免、消除、减轻土壤侵蚀和污染的对策与措施。

3、施工工程污水、食堂污水、厕所污水分别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4、严格按照规定时段施工,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建筑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要求。

5、采用适当的照明方式和技术,避免电焊及夜间作业照明对周边环境造成光污染。

6、合理布置现场大型机械设施,避免对周围区域产生有害干扰;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采取措施保障施工场地周边人群、设施的安全。

  


名称

类别

标准条文

设计阶段评价内容

运行阶段评价内容

达标判定

节地与室外环境

一般项

4.2.1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建筑物周围人行区1.5m高处风速,以保证室外活动的安全性、舒适性与通风需求。

审核建筑风环境模拟预测报告。合理边界条件设定下计算的风速满足标准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现场核实改善措施或审核现场实测报告(建筑周边典型点的风速检测或监测报告)。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4.2.2 合理采用立体绿化方式。

审核建筑设计和景观设计文档。鼓励塔楼采用合理绿化方式,在有裙房的超高层建筑,其裙房屋顶绿化面积占屋顶可绿化总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则判定该项达标。

现场核实。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4.2.3 绿化物种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且种植区域有足够的覆土深度。

审核规划设计或景观设计文档。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物种,植物成活率95%以上;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则判定该项达标。

现场核实。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4.2.4 场地交通组织合理,到达轨道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米,或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300米且周边的公共交通线路不少于2条。

审核场地的道路组织和到达公交站点的步行距离。到达轨道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米,或者主要出入口300m内的公共交通线路条数≥2条则判定该项达标。

现场核实。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4.2.5 提高空间利用效率,提倡建筑空间与设施的共享,设置对外共享的公共开放空间。

审核建筑设计图纸。达标判定:

1、建筑内有1处以上休息空间、交往空间、会议设施、健身设施等的共享;

2、建筑外部共享有1处以上空间供社会公众共享。 

现场核实。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4.2.6 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应合理设置,并采用多种停车方式节约用地。

审核建筑设计图纸。达标判定:

1、停车位数量满足且不大于城市规划规定的下限指标;

2、采用机械停车或停车楼等方式节约土地资源;

3、机动车停车场节假日、夜间错时对社会开放。

核查机动车停车数量及停车方式。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4.2.7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审核建筑设计图纸。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之比≥15%则判定该项达标。

现场核实。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名称

类别

标准条文

设计阶段评价内容

运行阶段评价内容

达标判定

 

优选项

4.3.1 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标准。

审核环评报告及规划设计应对措施的合理性。达标判定:

1、优先利用废弃场地;

2、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改造,达到标准再利用。

同设计阶段。

4.3.2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大于等于30%且透水铺装率大于等于70%。下凹式绿地面积大于等于50%的总绿地面积。

审核场址设计方案中透水地面设计资料、审核规划设计或景观设计文档。达标判定:

1、透水地面(自然裸露地、公共绿地、绿化地面和面积大于等于40%的镂空铺地(如植草砖)等)的面积占室外地面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且透水铺装率大于等于70%;

2、下凹式绿地面积大于等于50%的总绿地面积。

现场核实。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节能与能源利用

 

控制项

 

5.1.1 制定建筑能源综合规划,统筹协调能源资源及能源利用方式。

审核建筑用能系统规划方案与相关设计图纸。方案合理则判定该项达标。

审核建筑能源系统竣工图纸,并现场核实。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5.1.2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现行国家批准或备案的相关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审核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的施工图审查结论。性能指标满足GB 50189要求和地方节能标准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审核建筑竣工图纸和能效测评报告。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5.1.3 采暖空调系统施工图设计应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作为设备选型的依据。

审核建筑负荷计算书及节能管理机构的施工图审查结论。设计符合GB 50019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审核建筑竣工图纸。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5.1.4 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批准或备案的相关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审核建筑设计资料、暖通空调系统设计说明、建筑节能评估报告等资料。符合GB 50189和地方节能标准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现场核实,检查设备采购清单与建筑能效测评报告等资料。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5.1.5 集中采暖系统热水循环水泵的耗电输热比和通风空调系统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批准或备案的相关节能标准的规定。

审核建筑暖通空调系统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资料。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和地方节能标准要求则判定达标。

现场核实,审查建筑暖通空调系统竣工图、建筑能效测评报告等资料。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5.1.6 全空气空调系统应具有可变新风比功能,除塔楼外的所有全空气空调系统最大新风比应不低于50%。

审核建筑、机电等设计资料。除塔楼外所有采用全空气系统最大新风比不低于50%则判定该项达标。

现场核实并审核建筑能效测评报告等资料。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5.1.7 各房间或场所在满足照度要求的前提下,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规定的现行值。

审核建筑电气设计图纸、相关设计说明及建筑节能评估报告等资料。各功能房间的照明功率密度值满足GB 50034现行值则判定该项达标。

现场核实,审核建筑能效测评报告等相关资料。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5.1.8 建筑能耗应按用途和区域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审核暖通和照明设计说明及系统图、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系统图、配电系统图、智能化系统图以及设备系统设计说明书等。分项应至少包括冷热源、输配系统、照明、办公设备、热水系统。区域应根据建筑功能分区并分别实施独立分项计量。

满足上述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审核建筑能耗分项计量系统竣工图纸、配电系统图、建筑分项计量运行记录(至少一年)及运行管理操作手册等资料。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一般项

5.2.1 建筑窗墙比南向不大于0.7,其他朝向均不大于0.5。

审核建筑设计图纸和说明,以及建筑节能评估报告等资料。窗墙比满足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审核竣工图纸并现场核实。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5.2.2 采用合理的开窗设计或其他通风措施提高过渡季建筑室内的热舒适度。

审核设计图纸和通风模拟分析报告。达标判定:

1、主要功能房间外窗开启面积不小于30%;

2、幕墙部分有开启或通风换气装置。

审核竣工图纸并现场核实。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5.2.3 建筑外窗及透明幕墙部分的气密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批准或备案的相关节能设计标准要求。

审核建筑设计文档和外窗及幕墙产品的型式检测检验报告。满足以下要求则判定该项达标:

1、外窗:单位缝长的空气渗透量q1≤1.5m3/(m·h),单位面积的空气渗透量q2≤4.5m3/(m2·h);

2、幕墙开启部分单位缝长的空气渗透量qL≤1.5m3/(m·h),幕墙整体单位面积的空气渗透量qA≤1.0m3/(m2·h)。

审核外窗及幕墙气密性测试报告和现场核实。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5.2.4 合理采用蓄冷蓄热技术。

审核蓄冷蓄热设计图纸、计算书及相关资料说明。蓄冷蓄热容量不小于典型日累计冷负荷的30%或经过技术经济分析确定可判定该项达标。没有实施分时电价政策的地方此条不参评。

现场核实、审核建筑物业管理运行记录和建筑能效测评报告等资料。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5.2.5 利用排风对新风进行预热(或预冷)处理,降低新风负荷。

审核建筑设计资料和热回收分析报告。设备热回收焓效率大于50%,温度效率大于60%,则判定该项达标。

对于室内外设计温差不超过8℃的地区,此条不参评。

现场核实并审核热回收系统测试报告等资料。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5.2.6 建筑物处于部分冷热负荷时和仅部分空间使用时,采取有效措施节约通风空调系统能耗。

审核建筑设计图纸、建筑节能计算书及相关资料,包括:空调系统分区情况和部分负荷下的调控能力。满足以下要求中的两条则判定该项达标:

1.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空调区域,实现空调系统分区控制;

2.根据负荷变化实现制冷(热)量调节,空调冷热源机组的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规定;

3.水系统采用变流量运行或全空气系统采用变风量控制。

现场核实并审核建筑物业运行记录及建筑能效测评报告等资料。达标要求同设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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