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B 18588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不参评,运行阶段审核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
8.1.5 建筑室内空气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条文说明】
原条文中要求竣工验收的空气质量现场检测结果应符合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中的有关规定,超高层建筑同样适用。考虑到运行阶段人员的健康安全,新增运行阶段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的限值要求,即建筑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的规定。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不参评,运行阶段审核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及建筑运营记录等相关资料。
8.1.6 合理设计新风采气口位置,保证新风质量及避免二次污染的发生。
【条文说明】
新增条文:超高层建筑由于高度落差较大,高度梯度范围内的空气质量也不相同,必须综合考虑风向、地理位置、建筑布局、高度、大气环境质量等因素,合理选择新风采气口位置,以此来提高室内新风的空气品质。另外,新风口位置必须考虑避开厨房、卫生间的排风口等不合理区域。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建筑设计图纸与设计说明,运行阶段现场核实、审核建筑新风质量测试报告及运营记录等相关资料。
8.1.7 建筑围护结构内部和表面无结露、发霉现象。
【条文说明】
建筑围护结构结露发霉直接影响建筑室内的空气质量。为防止冬季或寒冷季节建筑围护结构内部和表面出现结露,应采取合理的保温措施,防止其内表面温度过低。为防止辐射型空调末端如辐射吊顶产生结露,应通过合理的运行控制策略保证其表面温度高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计算书和节点构造详图,运行阶段现场核实、审核建筑运行记录等相关资料。
8.1.8 建筑围护结构隔声性能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低限标准要求。
【条文说明】
对于建筑立面构件主要考查空气声隔声性能,而对于楼板则应同时考查空气隔声性能和撞击声隔声性能。相关隔声性能指标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中的相关规定。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围护结构隔声构造设计等相关资料,运行阶段现场核实、审核相关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相关隔声性能检测报告。
8.2 一般项
8.2.1 建筑内部功能空间布局合理,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干扰以及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影响,并采取合理措施控制设备的噪声和振动。
【条文说明】
建筑空间的布局上要同时考虑噪声的水平传递和垂向传播问题。
对于超高层建筑来说,通常含有垂直跨度较大的中庭设计。在这一结构基础上,噪声在建筑内部不仅存在水平传播而同时存在垂直纵向传递,建筑功能空间的设计上也应具备相应的考虑,餐饮、文化娱乐和商场类等相对喧闹的功能空间楼层应与酒店住宿、文教、疗养和办公等声环境要求较高的楼层尽量分开,当不可避免时应考虑必要的隔声设计。
在设备系统设计、安装时就考虑其引起的噪声与振动控制手段和措施,使噪声敏感的房间远离噪声源往往是最有效和经济的方法。常用方法有:采用低噪声型送风口与回风口,对风口位置、风井、风速等进行优化以避免送风口与回风口产生的噪声,或使用低噪声空调室内机、风机盘管、排气扇等;给有转动部件的室内暖通空调和给排水设备,如风机、水泵、冷水机组、风机盘管、空调机组等设置有效的隔振措施;采用消声器、消声弯头、消声软管,或优化管道位置等措施,消除通过风道传播的噪声;采用隔振吊架、隔振支撑、软接头、连接部位的隔振施工等措施,防止通过风道和水管传播的固体噪声;对空调机房采取吸声与隔声措施,安装设备隔声罩,优化设备位置以降低空调机房内的噪声水平;采用遮蔽物、隔振支撑、调整位置等措施,防止冷却塔发出的噪声;为空调室外机设置隔振橡胶、隔震垫,或采用低噪声空调室外机;采用消声管道,或优化管道位置(包括采用同层排水设计),对PVC下水管进行隔声包覆等,防止厕所、浴室等的给排水噪声;合理控制上水管水压,使用隔振橡胶等弹性方式固定,采用防水锤设施等,防止给排水系统出现水锤噪声,等等。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设计图纸与设备噪声检测报告,运行阶段现场核实。
8.2.2 办公、旅馆区域75%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系数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要求。
【条文说明】
超高层建筑虽然普遍采用玻璃幕墙型式,其靠近建筑外侧的房间容易满足要求,但由于其平面进深相对较大,如果室内设计与布局不合理,也会造成大量区域天然采光效果不好,造成照明能耗的增加,在大进深室内,宜通过采用与采光相关联的照明控制系统的方式强化照明控制。为此,提出75%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间室内采光系数应满足《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中3.2.2~3.2.7条的要求。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设计图纸与室内采光模拟分析报告,运行阶段现场核实并审核相关测试报告。
8.2.3 室内采用调节方便、可提高人员舒适性的空调末端。
【条文说明】
不良的空调末端设计包括不可调节的全空气系统、没有配除湿系统的辐射吊顶等。建筑内主要功能房间应设有空调末端,空调末端应设有独立开启装置与温度和风速的调节开关。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设计图纸,运行阶段现场核实。
8.2.4 会议室、多功能厅等专业声环境空间的各项声学设计指标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GB/T 50356中的相关要求。
【条文说明】
会议室、多功能厅等设计需保证观众厅内任何位置都应避免多重回声、颤动回声、声聚焦和共振等缺陷,同时根据用途的差异各有所不同,会堂、报告厅和多用途厅堂等语音演出的厅堂需重点考虑语言清晰度,而剧场和音乐厅等声乐演出的厅堂则注重早期声场强度和丰满度,其主要通过在观众厅内布置适当的吸声装饰材料以控制混响时间来实现。依据《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设计规范》GB/T 50356-2005,剧场应满足第3章要求;多用途厅堂应满足第5章要求;噪声控制应满足第6章要求。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建筑声学相关设计资料,运行阶段现场核实与审核声环境检测报告。
8.2.5 建筑功能空间围护结构侧向隔声能力满足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
超高层建筑在设计上普遍存在多元化大跨度结构(如连通天花吊顶系统、幕墙系统和架空地板等),其侧向传声能力应得到一定的控制。该类结构应用与建筑内隔断构成硬性连接时形成的结构侧向传声现象比较显著,供材选用时可根据国际标准ISO 10848《Acoustics - Laboratory measurement of the flanking transmission of airborne and impact sound between adjoining rooms》进行性能判定,并采用《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T 50121-2005评价,以确定其可满足GB 50118要求。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相关隔声设计图纸并核查材料检验报告,运行阶段核实并审核相关现场检测报告或客户服务记录等资料。
8.2.6 建筑入口和主要活动空间设有无障碍设施。
【条文说明】
建筑功能性主要评价建筑设计和设施是否能为建筑用户(包括特殊群体)提供便捷舒适的使用空间,以提高工作效率及保证用户的健康。为了不断提高建筑的质量和功能性,保证残疾人、老年人和儿童进出的方便性,体现建筑整体环境的人性化,除满足国家强制要求外,鼓励在建筑入口、电梯、卫生间等主要活动空间有更便捷的无障碍设施。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设计图纸,运行阶段现场核实。
8.2.7 建筑室内采取有效的控烟措施。
【条文说明】
由于吸烟危害健康并会对室内空气带来污染,因此应在建筑中采取有效的控烟措施,公共场所严禁吸烟,并有显著的宣传和警示标识。非公共场所内设置独立的可实现快速换气的吸烟区域、或者全楼禁止吸烟等。在机房、仓库等严格控制烟火的区域,必须设置监控装置或其他有效的控制措施,避免发生火灾危险。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不参评,运行阶段现场核实。
8.3 优选项
8.3.1 采用合理措施改善地下空间的天然采光效果。
【条文说明】
地下空间的天然采光不仅有利于照明节能,而且充足的天然光还有利于改善地下空间卫生环境。由于地下空间的封闭性,天然采光可以增加室内外的自然信息交流,减少人们的压抑心理等;同时,天然采光也可以作为日间地下空间应急照明的可靠光源。地下空间的天然采光方法很多,可以是简单的天窗、采光通道等,也可以是棱镜玻璃窗、导光管等技术成熟、容易维护的措施。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建筑设计图纸,运行阶段现场核实。
8.3.2 建筑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时采用合理的预评估方法控制室内空气质量。
【条文说明】
为了在装修工程竣工前事先发现问题,降低室内空气污染超标的风险,节省治理室内空气质量成本,在装饰装修设计阶段,即需根据室内装饰装修方案,分析预测工程建成后存在的危害室内空气质量的因素和程度,提出相应技术对策,作为改善设计方案的依据。在预评估时,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分析每一个污染源的释放特征,计算其有害气体释放水平,再将所有污染源释放量求和,使其低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根据设计方案及建筑设计说明等材料,选取典型功能房间进行预测,重点预测评估甲醛、苯等有机物污染水平,同时兼顾颗粒物污染等。
预评估时须考虑厨房及卫生间等区域空气中的有机物、颗粒物和微生物污染状况。另一方面,评估相关的通风设计,避免该区域的污染通过通风系统扩散至其他区域。
评价方法为审核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资料、材料清单、散发率测试结果以及空气质量预评估报告。
8.3.3 合理采用有效措施,提高室内物理环境的舒适度。
【条文说明】
针对室内物理环境如热、光、风和声环境的改善提出应采取有效的设计方法和相应的产品,包括外遮阳、中置遮阳、内遮阳、窗式通风器等。其中热舒适环境的控制可通过建筑遮阳的控制与室内末端的开启来调节,建筑光舒适环境主要通过遮阳方式、天然采光和人工照明联合控制方式调节,建筑风舒适环境主要通过合理优化建筑风口的布置、安装窗式通风器等来保证,建筑声环境主要通过对选用性能优良隔声构件、合理优化布局及对大型设备等噪声源进行降噪减噪处理等措施来保证。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设计图纸与相关模拟分析报告,运行阶段现场核实。
8.3.4 建筑主要功能房间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尤其针对人员变化大的区域、地下停车场等,保证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
【条文说明】
建筑内设置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监测、报警和控制系统,预防和控制室内空气污染,保护人体健康。在主要功能房间,利用传感器对室内主要位置的二氧化碳和空气污染物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将所采集的有关信息传输至计算机或监控平台,进行数据存储、分析和统计,二氧化碳和污染物浓度超标时能实现实时报警;检测进、排风设备的工作状态,并与室内空气污染监控系统关联,实现自动通风调节。在报告厅、会议厅等人员变化大的区域,基于环境健康舒适性和节能的双向需求,应设置有监控系统,即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节,利用传感器对室内主要位置的二氧化碳和空气污染物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将所采集的有关信息传输至计算机或监控平台,根据实时的二氧化碳和污染物浓度对新风供应量进行(自动或人工)调节。对于地下停车场,要求对一氧化碳浓度进行监控。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相关设计图纸、监控系统图及相关资料,运行阶段现场核实并审核建筑运行记录等资料。
8.3.5 建筑内部公共场所设有专门的休憩空间。
【条文说明】
鼓励重要功能房间的设计合理考虑室外景观的可欣赏,并在公共场所设有专门的无消费休憩空间,休憩空间应进行专门设计,面积一般不应小于15m2,鼓励采用绿化、雕塑等手段,提高公共空间的人文关怀和亲切感。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设计图纸,运行阶段现场核实。
9 运营管理
9.1 控制项
9.1.1 制定并实施节能、节水、节材等资源节约与绿化管理制度。
【条文说明】
物业管理方明确有节能、节水、节材和绿化的管理岗位,并有专人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交节能、节水、节材与绿化管理制度,并说明实施效果。节能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节能管理模式、收费模式等;节水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梯级用水原则和节水方案;耗材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筑、设备、系统的维护制度和耗材管理制度等;绿化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绿化用水的使用及计量、各种杀虫剂、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药品的规范使用等。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不参评,运行阶段查阅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文档、日常管理记录并现场考察。
9.1.2 建筑运行过程中无废气、废水和噪声污染,减少对场地周边区域的影响。
【条文说明】
通过选用先进的设备和材料或其他方式以及采取合理技术措施和排放管理手段,杜绝建筑运营过程中废水和废气的不达标排放。建筑的空调冷却塔、泵房、制冷机房和变压器等建筑辅助设备的隔噪措施合理,不产生噪声污染。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不参评,运行阶段现场核实,并审核物业管理部门日常处理记录文件等资料。
9.1.3 分类收集和处理废弃物,且收集、处理和输运过程中无二次污染。
【条文说明】
在建筑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包括建筑装修、维护过程中出现的土、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还包括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废旧纸张等,对于旅馆类建筑还包括其餐厅产生的厨余垃圾等,根据建筑垃圾的来源、可否回用性质、处理难易度等进行分类,将其中可再利用或可再生的材料进行有效回收处理,重新用于生产。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不参评,运行阶段审核物业的废弃物管理措施并现场核实。
9.1.4 供水系统和设施须定期清洗和维护,水质指标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的相关要求。
【条文说明】
超高层建筑的供水系统和设施往往比常规建筑更为复杂,同时人员密集,对水质的维护和管理要求更高,需要对供水系统和设施进行定期清洗和维护,要求水质指标须满足国家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的相关要求。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不参评,运行阶段审核物业的水质检测报告和清洗记录并现场核实。
9.2 一般项
9.2.1 制定符合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 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管理制度,且有完整记录。
【条文说明】
ISO 14001是环境管理标准,包括了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审核、环境标志、全寿命周期分析等内容,旨在指导各类组织取得表现正确的环境行为。物业管理部门在对超高层建筑的运营管理中加入对重要环境因素识别、环境体系的审核内容。
与常规建筑相比,超高层建筑的能耗更加显著,因此在日常管理中按照GB/T 23331的要求贯彻能源管理体系显得更加重要,通过在超高层建筑的能源管理工作中应用PDCA概念进行能源因素识别、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制定,以及运行控制、检查和管理评审等活动,最终实现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管理的过程能力。物业管理方须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形成相关体系文件,并留有日常记录,以确保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不参评,运行阶段查阅管理体系运行记录。
9.2.2 设备、管道的设置便于维修、改造和更换。
【条文说明】
通过将管井设置在公共部位等措施,减少对用户的干扰。属公共使用功能的设备、管道应设置在公共部位,以便于日常维修与更换。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审核设备管道设计资料,运行阶段现场核实、审核物业管理部门管道维修与更换记录等资料。
9.2.3 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物业管理,并建立有完善的建筑工程、设施、设备、部品等的档案及记录。
【条文说明】
信息化管理是实现绿色建筑物业管理定量化、精细化的重要手段,对保障建筑的安全、舒适、高效及节能环保的运行效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对超高层办公建筑运营管理现状的调研分析,发现均不同程度存在工程图纸资料、设备、设施、配件等档案资料不全的情况,对运营管理、维修、改造等带来不便。部分设备、设施、配件需要更换时,往往由于找不到原有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资料,只能采用替代产品,就会带来由于不适配而需要另外改造的问题。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及设备、配件档案及维修记录是完全必要的。
评价方法为设计阶段不参评,运行阶段审核建筑工程及设备、配件档案和维修智能化信息记录。
9.2.4 能源设备计量、监测与控制系统应具有工况优化运行模式,以降低运行能耗。
【条文说明】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是保障空调、照明等重点耗能机电设备节能运行的重要系统,特别是对超高层建筑,存在设备数量多、地理位置分散等问题,因此,需要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发挥节能管理的优势,制定合理的全年运行模式并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来控制,以降低超高层建筑内所有可控设备的运行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