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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意见有关重点工作分工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加大对破坏城市道路桥梁行为的惩处力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过路过桥,在城市桥梁擅自架设管线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建筑节能改造消防安全管理

  (一)加强外墙保温材料和施工现场监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民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材料、不按规定做防火构造以及不按规定施工等行为。

  (二)不断提升外墙保温材料及系统的技术水平。积极组织和支持科研和企事业单位研发防火、隔热等性能良好、均衡的外墙保温材料及系统,特别是燃烧时无有害气体产生、发烟量低的外墙保温材料,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标准规范。组织推广应用具备条件的材料和技术,组织做好相关管理和技术、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五、加强危化企业规划管理工作

  (一)指导危化企业选址布局。各地规划主管部门要指导规划编制单位做好城市各类功能区的科学布局,通过规划审批等措施指导危化企业避开城市上风口、河流上游及水源地保护范围,与城市其他功能用地特别是人流密集地区保持必要的隔离距离,尽量减少危险化学品污染和危害。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规划许可监管。各地规划主管部门要配合当地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执行《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交规划行政许可证明的通知》,在发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规划许可前应征求安全监管部门的意见。

  六、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健全建筑工程,城市供水、供气、市政桥梁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指导有关企业应急预案做好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完善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要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应急预案培训,提高企业现场带班人员、作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能力,遇到险情时,要按照预案规定,立即执行停产撤人等应对措施。着力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超高层建筑等工程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有关施工企业参与应急抢险,有条件的地区应依托大型施工企业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应急资金投入,完善应急物资设备储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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