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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2年第一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


  三、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情况

  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建城函[2010]166号)的要求,我部对各省区和36个大中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2012年第一季度的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排序。

  四、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情况

  运营项目信息上报情况整体较好。按处理能力统计,2012年第一季度总上报率为98.3%,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市,以及辽宁、江苏、安徽、山东省运营项目的上报率为100%。本季度运营项目信息上报率较低的为内蒙古自治区和甘肃省。

  在建项目上报率偏低。按项目数量统计,2012年第一季度总上报率为73%,北京、上海、重庆、辽宁、江苏、安徽上报率为100%。本季度在建项目信息上报率较低的为四川、云南和甘肃省。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工作。2012年汛期将至,各地要按照《关于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及开展2012年城市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2]226号)要求,切实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养护和内涝防治工作,提前部署,完善应急预案;注重管道清淤和设施维护,提高排水能力;加强隐患排查,提升保障能力。

  (二)全面落实城镇污水处理管理制度。新修订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地要进一步落实规程有关要求,强化污水处理厂报表制度、化验制度等基础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

  (三)加快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属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集中支持范围的地区,要尽快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266号)的要求,依据城市(县)总体规划,编制或完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落实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任务。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实施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削减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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