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组织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安排
(质检机党[2006]49号)
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总局机关各支部: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已经胜利闭幕了。这次会议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也是我们党历史上又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为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要求和总局党组的部署,现就总局机关和京区各单位的学习作出以下具体安排:
一、内容安排
从10月23日起,每周安排一个半天进行专题学习,共安排5个专题学习。
(一)10月23日至29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第一部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思考为什么说,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二)10月30日至11月5日,学习
《决定》第二部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全面掌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六项原则。
(三)11月6日至12日,学习
《决定》第三部分“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第四部分“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思考为什么说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为什么说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四)11月13日至19日,学习
《决定》第五部分“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第六部分“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深入思考为什么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为什么说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