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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参展第14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的通知


  (四)展品遴选标准

  展品遴选是保证展品质量、展示水平和展示成效的基础性工作。各参展高校应在全校范围内根据展品标准并结合本校的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精心组织遴选。每所参展高校可申报重大科技创新成就项目2-3项、重点推介的应用技术成果项目8-10项左右。展品遴选标准如下:

  1.重大科技创新成就项目的标准

  重大科技创新成就项目的展示旨在展现高校的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展现高校的技术创新水平和综合科技实力,体现高校科技创新的社会应用价值,达到吸引社会广泛关心、相关行业重点关注、政府及企业重点投入的目的。

  重大科技创新成就项目应为近两年来中国高校高端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或在产业化方面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 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奖项或部、省市科技进步一等奖;(若个别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重大工业应用技术项目因时间等原因未申报奖项,经申报中国高校展区组委会同意也可列为重大科技成就项目参展);(2)属省市科教兴省、科教兴市重大产业化科技攻关项目或省、部级合作项目的成果;(3)经组委会办公室认定的其他高新技术成果。

  重大科技创新成就项目的展示均须有展品实物或模型。

  2.重点推介的应用技术成果的标准

  重点推介的应用技术成果应为技术成熟度较高的,且学校有意重点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技术转移的项目。

  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可以体现学校学科特色或科技创新水平;(3)适宜开展产学研合作。

  (五)展品的展示、推介和申报评奖

  参展高校展示应采用实物或模型、图文介绍、多媒体演示等多种方式进行立体的形象展示,显示研发状态及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成熟度,增加展示的吸引力和推介的说服力。

  展品的展示推介应突出创新成果的核心技术,推介的图文说明应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尽量列举检索结果、鉴定结论、用户报告等具体材料,尽可能不用专业术语和不诠释公式定律,便于向社会企业宣传推介。为进一步推进中国高校展区的国际化,所有的展示项目名称均须有中英文,各参展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对参展项目配备英文说明。参展高校应组织项目负责人、业务人员或专兼职技术经纪人进行现场讲解和推介,接待专业观众,洽谈业务,提高技术转移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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